关于组织开展公民科学素质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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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公民科学素质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 鲁全科组办发〔2018〕3 号 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落实《山东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 年)》,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提升我省公民科学素质,现就开展山东省公民科学素质提升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专项行动旨在提升我省公民科学素质,主要是利用信息化手段,组织动员全省公众通过线上方式,通过多种形式学习科技知识,提升科学素质,不断营造全省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活动主题 提升科学素质 全民一起行动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山东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支持单位:山东省科技馆、青岛市科技馆、东营市科技馆、潍坊市科技馆、济宁市科技馆、泰安市科技馆、临沂市科技馆、滨州市科技馆 四、参与对象 主要面向我省社会公众,鼓励各行业、各年龄段公众踊跃参与。 五、活动时间 专项行动按季推进,第一季为首发季,自2018 年12 月10日始,至2019 年2 月底结束。以后每半年为一季,第二季自2019年3 月至2019 年8 月底,以此类推。 六、活动方式 个人参与者关注“科普山东”微信平台“专项行动”,完成“注册”即可参与活动。单位组织者需要注册单位相关信息,为后续开展通报表扬工作提供基础数据。活动设知识园地、寓教于乐、素质测评、专题活动四个模块。 1.知识园地:参与者通过该模块可进行科学素质相关知识学习。 2.寓教于乐:参与者通过“邀请好友”或者“随机匹配”方式赚取积分,在挑战性的娱乐中检验自身科学知识掌握程度。 3.素质测评:参与者通过该区域对自身具备的科学素质进行测评,相关测评知识70%来源于知识园地,30%为拓展性知识。测评完毕后系统自动评分,并建立个人成绩档案。 4.专题活动: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适时开展不同主题的专题活动,提高公众专项行动的参与性。 七、激励措施 1.工作激励。每季结束后,主办单位将根据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表扬,具体如下: 综合各设区市组织参加活动的人群、人数和人次等情况,对参与人数超过本区域总人口3%或参与人次超过本区域总人口10%的全民科学素质领导小组办公室给予通报表扬,同时可另推荐5 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10 名个人为通报表扬对象。 综合各县(市、区)组织参加活动的人群、人数和人次等情况,对参与人数超过本区域总人口5%或参与人次超过本区域总人口15%的全民科学素质领导小组办公室给予表扬,同时可另推荐5 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10 名个人为通报表扬对象。 对注册本单位信息并组织职工、学生积极参与专项行动的单位(职工、学生注册时需选择本单位),结合组织参加活动的人数和人次等情况,对参与人数超过单位总人数90%或参与人次超过本单位总人数2 倍的单位或集体给予通报表扬,同时可另推荐不超过5 名个人为通报表扬对象人选。 2.积分激励。在“寓教于乐”模块中,参与者通过活动可获得一定积分奖励,具体活动包括分享朋友圈、邀请好友参与、挑战对决、提供题库等。积分达到一定标准可兑换全省部分科技馆4D(或者球幕影院)电影票、全省科普教育基地优惠门票等。 3.荣誉激励。在“素质测评”模块中,连续三次测评且测评分均达到85 分以上的,将出具素质测评优秀等级证书。在“专题活动”模块中,将结合实际,适时针对某一专题推出赛事或活动,并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发放相应证书。同时,主办单位将定期对各市、县(市、区)组织参与情况进行通报。 八、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公民科学素质专项行动是贯彻十九大精神、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的重要举措,科学素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各市全民科学素质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组织动员社会各方踊跃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2.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各市、县(市、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可参照省里做法,加强与同级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策划并启动本区域科学素质提升专项行动工作,形成全省上下联动、共同推进的活动态势。 3.加强宣传,广泛动员。科学素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对全省公民科学素质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方式,全面扩大活动影响面和覆盖率,打造成为具有一定知名度且参与度高的品牌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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